退換貨政策
退換貨政策
一、七天鑑賞期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您收到商品後享有七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。鑑賞期為猶豫期而非試用期,退回商品須保持完整包裝與全新狀態。
如欲退貨,請於收到商品之次日起七日內與我們聯繫。
二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商品
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下列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(如生鮮食品)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
屬上述情形者,商品頁面會另行標示。
三、退換貨條件
申請退換貨時,請確保:
- 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包裝、保證書與所有附隨文件完整齊全
- 商品未經使用、未有人為損壞或髒污
- 外包裝完整(請勿直接在原廠包裝上黏貼膠帶或書寫)
若商品缺件、損壞或無法回復原狀,本站得拒絕退換貨或請求折抵費用。
四、瑕疵商品
若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缺件或送錯,請於收到後三日內拍照並與我們聯繫,我們將負擔往返運費為您換貨或退款。
五、退款方式與時程
- 退回商品經檢查無誤後,我們將於七個工作日內辦理退款。
- 匯款付款者,退款將匯回您指定的帳戶。
- 信用卡付款者,退款將退回原刷卡帳戶,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作業而定。
六、退貨運費
- 因商品瑕疵、錯送或短缺:運費由本站負擔。
- 非商品瑕疵之退貨(如不喜歡、買錯):往返運費由消費者負擔。
七、如何申請
請透過本站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,並提供訂單編號與退換貨原因。我們會盡快與您確認後續處理方式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6年8月14日